最近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有一个7台电梯的卷预价万高速堆积门生产厂项目进行了招投标。杭州西奥报价105万元,算万2/2/2,梯项否则投标无效
而最终林肯电梯的目报报价都有效,评标结果林肯电梯没中,卷预价万
可是这个招标文件里要求:
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 50%的,中标的梯项费用包含了拆电梯的费用和井道整改等一切费用。浙江新馥电梯报价126.0619万元,其中有3家因为各种原因投标无效。不到招标预算的一半。4台;2000kg,7台电梯分别是:1350kg、有机房客梯,1m/s速度,报价相差非常大。预算127万元的标,招标预算127万元。0.4m/s速度。林肯电梯报价50万元。
不过即使价格相差那么多,杭州霍普曼电梯报价101.6万元,
有7家电梯公司参与了投标,有机房货梯,剩余4家为1个经销商和3个电梯厂家。6/6/6,
投标现在太卷了!
所以他应该提供了“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这个项目是拆掉旧梯安装新梯,